2004年7月3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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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郁症母杀精神病女 从轻处罚入狱15年
陈海滨 余春红

  本报讯 她担心患精神病的女儿连累自己,就亲手杀害了年仅15岁的女儿。日前,这位恶毒的母亲被宁波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剥夺政治权利3年。
    杀女儿的人是宁海县人芦夏连,曾经患过精神病,结婚后生有一儿一女,女儿葛巧英也患有精神病。于是,这位精神病女儿成了母亲巨大的精神负担,母亲产生了杀死女儿的念头。今年3月5日晚,因葛巧英不肯吃药,芦夏连便将葛压倒在地,用手掐住其头颈,致其昏迷。接着,芦夏连用小三轮车将女儿运至附近桥上,将其抛入河塘,致其溺水死亡。
    经鉴定发现芦夏连在杀自己的女儿时患有抑郁症,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,法院依法予以从轻处罚。(陈海滨 余春红)